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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音樂比賽報名不公疑義 教育處澄清成績不列排名及縣代表權

【記者楊宜樺報導】針對近日網路上有關112年全縣音樂比賽開放第2次補報名造成不公平疑義,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澄清表示,不少家長反映孩童辛勤練習音樂,但因一時疏忽未完成報名程序,基於鼓勵學生繼續學習音樂動力,因此開放二次報名,但補報名學生參賽成績不列排名及取得縣代表權,不影響原先報名學生權益,惟考量未來升學積分採計,補報名部分仍將核予獎狀。

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澎湖縣初賽,報名截止時間為112年10月20日,但因教育處屢接獲民眾反映,孩童終年辛苦練習音樂卻因一時疏忽,未完成報名程序,如未能參加本次賽事,實有影響學生對音樂學習興趣。

教育處考量音樂比賽目的是培養學生音樂興趣,提昇音樂素養及加強學校音樂教育推動,為求慎重召開專家諮詢會議,決議開放第2次報名,並將第二次報名學生列入觀摩賽事,給予比賽成績,評語、獎狀,惟參賽成績不列排名與取得縣代表權,藉以維護第一次報名截止時間內完成報名程序學生權益。

教育處表示,音樂比賽對學生來說是助長學習的一個活動,教育部為了提升學生的音樂教育,特別規劃設計比賽的形式、方法與內容,以達到推廣音樂的目的。在比賽的過程中,家長應該鼓勵參賽的孩子,讓他們有十足的信心參加比賽;而參賽者能有自信地將平日所學的專業能力,在比賽過程中一展長才,並且能與其他參賽者交流和分享音樂表現的能力,進而能達到提升音樂表現力的效果。在比賽的同時,也能培育參賽者獨立思考的能力和舞台經驗的歷練,對於成長中的學生們,是很好的訓練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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