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農業部「籠具漁業漁具標示措施草案總說明」表示,籠具漁業漁具之作業方式易與其他漁具產生衝突,且惡劣海象及操作失誤等因素,導致有較高之機率意外流失,其流失後成為幽靈漁具並持續進行捕撈。為維護漁業人經營籠具漁業之漁具財產,避免漁具因遭竊或意外流失等原因損失,透過漁具標示能於拾獲漁具後,發還原漁業人,並減少意外流失之漁具在海中持續漂流,影響漁船航行安全及海洋生態環境。
為從源頭減少海中廢棄籠具,農業部參考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建議,透過訂定籠具漁業漁具標示規範,鼓勵漁民回報意外流失籠具,以執行預防、減緩、移除之三大管理策略。
農漁局表示,「籠具漁業漁具標示措施」於預告期間,歡迎漁友將相關建議逕提供予農業部,或透過本府農漁局、漁會等管道反應,俾利納入檢討修正,使政策符合實際,共同維護海洋生態及漁民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