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內政部統計,臺灣離婚在111年高達5萬803對,離婚者之婚齡中位數為8.0年,即約半數離婚者婚齡未超過8年;婚齡結構中,以結婚未滿5年者占34.3%最多,5~未滿10年者占23.3%居次,由內政部統計數據可瞭解,父母離異時未成年子女以國小以下年齡層居多。
社會處處長桂祥晟表示,即使夫妻緣盡,也應盡力減少離異帶給孩子生活之變動,用溝通代替衝突,以調解代替裁判,優先考量子女最佳利益,不要讓離婚成為孩子一生的陰影。家事商談能協助離異父母擬定子女照顧計畫,繼續合作照顧未成年子女,減少離合過程對未成年子女造成傷害,縣府舉辦社區式家事商談教育訓練,期提升本縣網絡單位有關家事商談服務知能,廣泛轉介此服務資源給有未成年子女照顧爭議之離異父母,期維護子女最佳利益。
本縣社區式家事商談服務,由縣府駐地方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辦理,服務對象為面臨離婚、分居或已離婚之家庭,對於未成年子女的親權、扶養費、會面探視、生活照顧、教養等事項有爭議,需要共同商談之父母,可於上班時間洽詢06-9218761/9216777#222吳社工,亦可直接上網(https://reurl.cc/gQYOQX)點選服務項目,或由各戶政機關及本縣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轉介。(本活動由公益彩券盈餘補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