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課稅的期間是1月1日到12月31日,並以112年8月31日地政機關登記之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地價稅是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之地價總額計算,因此民眾在澎湖縣持有2筆以上的土地,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單。
該局說明,為方便民眾繳稅,目前有提供多元繳稅管道供選擇利用,除可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及便利商店繳納(便利商店繳納每筆限額3萬元)外,也可以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等透過電話語音、網際網路轉帳繳納稅款;另因應e化潮流,民眾可利用行動支付APP,或直接掃描繳款書上QR-Code線上繳稅,亦可登錄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款;各項繳稅方式可參閱繳款書上的繳稅說明;該局特別提醒已辦理金融機構(或郵局)約定轉帳之納稅義務人,請於繳納期間截止日前(112年11月30日)在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已備提兌。 稅務局提醒民眾,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每逾3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會被加徵至10%,因此,請民眾務必依限繳納。民眾若有地價稅相關問題,可撥打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692000或06-9279151分機242~24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