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時請務必簽訂租車契約,並確認行車執照上註記為「租賃」小客車或「租賃」小客貨車而非「自用」車種,另外亦可從車牌判斷,合法的租賃車新式車牌開頭為R,如RAG-****;舊式車牌則在車號中會顯示兩碼一樣的英文或數字,如****-MM、****-99等,如果行照上為自用車或車牌不符合前述規則,切勿承租,以維護自身權益。
澎湖監理站王站長文強表示近期接獲民眾反映來澎湖旅遊租到非法自用車,民眾表示不只價錢沒比較便宜,車輛更是老舊不堪,車齡近20年,除冷氣不冷外行駛途中更不斷熄火,不只遊玩興致大受影響,旅程中更是提心吊膽;本站接獲民眾反映後立即展開調查,經查證業者確有以自用車出租情事,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吊扣4個月至1年。
王站長表示本站將持續加強查察,取締違規營業車輛業者,保障合法業者權益及民眾行的安全,一起為澎湖營造更優質的租車及旅遊環境。
△澎湖監理站聯稽路檢取締白牌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