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為因應電子化時代,該局持續積極推廣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網路申報,不僅免去民眾奔波勞累之苦,更不再侷限於機關上班時間才可申報。該局收到網路申報案件及審核後,即會將土地增值稅繳款書再透過網路匯出給申報人,由申報人自行列印繳款書至有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或便利超商繳清稅款,再檢附相關文件辦理查欠或於申報時一併上傳相關完稅附件,於申報案件審核完畢時,即可匯出有承辦人員職名章之稅單,再依法至地政機關送件辦理登記,免除民眾需至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及領取繳款書之往返時間。
該局特別提醒申報人,於網路申報送件前,務必核對各項登錄資料是否正確,避免事後補正,延誤處理時效。如有任何土地增值稅相關問題,06-9279151分機242、243,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