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澎南分隊依據消防署頒布之「消防機關搶 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火災指導原則」,日昨假「金龍發瓦斯分裝廠」辦理太陽光電搶救組合演練。本次演練狀況假設馬公市烏崁里301號「金龍發瓦斯分裝廠」2樓太陽能板發生火警,該場所為2層樓RC建築物,大量濃煙竄流且火勢有延燒之虞,員工查覺火警受信總機示警,立刻撥打119報案,並疏散現場人員,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遣第一救災救護大隊、澎南分隊、及馬公分隊共5車13人前往救援,由第一大隊副大隊長朱偉靖擔任現場指揮官,並與大隊幕僚成立前進指揮所、人員裝備管制站,搶救人員穿著完整個人防護裝備展開火災搶救、人命救助、緊急救護等搶救部署作業,在現場各單位編組分工合作下,廠區員工先行將光電總電源切斷後、再由消防人員撲滅火勢,整個演練過程動作迅速熟練。
消防局表示,太陽能光電設備之特性為有陽光照射就有電流產生,而通電設備的搶救第一時間又不能先以水線射水搶救,所以在太陽能光電設備的管理更應落實,未來將持續針對高危險因子場所辦理搶救演練,使第一線救災人員掌握搶救重點,強化救災安全及提升搶救效能,以維護公共安全,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澎南分隊實施太陽光電災害搶救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