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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監理站微型電動二輪車到點服務

【記者張小瑜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之1第2項及第4項規定,微電車必須審驗合格、領用牌照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後,才能合法行駛道路,為了保障微電車騎乘合法權益,請尚未請領牌照的微電車車主,盡快完成牌照領用程序。

民眾新購買微電車時,由微電車銷售店家準備相關領牌資料(例如:領牌登記書、發票、出廠證明及安審文件),與微電車車主身分證件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後,即可在各地監理所(站)辦理領牌,而目前已在使用微電車的民眾,可持微電車來歷證明、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再持車主相關身分資料證件與微電車車輛至監理所(站),辦理實車查核無誤並完成投保後即可領照,請微電車車主踴躍辦理,保障你我的用路安全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將正式領牌納管,依照公布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律施行後2年內需完成申請牌照手續才可使用道路,為鼓勵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提早掛牌納管,至112年底前免徵450元牌照和行照規費,等同掛牌免費,鼓勵車主要把握時間投保強制險及完成掛牌納管,這麼好康的消息,一定要讓每位車主知道,先領先贏省荷包。

澎湖監理站站長王文強提醒民眾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請注意車輛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免駕照年滿14歲才能騎乘、 最高速限25km/hr以下及不得載人、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騎乘者須戴合格安全帽、不可酒駕、毒駕,亦不得擅自改裝喔!

王站長表示,因微型電動二輪車續行距離較短,無法到監理站辦理領牌,為了幫助使用中車輛申領牌照,澎湖監理站將提供「到點服務」!免去車主個別至監理站領牌的辛苦!提醒民眾要記得在明年底前完成掛牌納管,才能享有免費掛牌的福利。詳細資訊可電洽該站服務電話:06-9211167 分機101、102、404。



△向民眾宣導微電車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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