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您,住居所門首或信箱中,如貼有或置有郵局寄存送達通知書時,請務必前往郵局領取並如期繳納稅款,如未前往領取,寄存郵局之繳款書已屬合法送達,在繳納期限後30日仍未繳納,除加徵10%滯納金外,還會移送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該局電話06-9279151轉251、250、229及226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Home 時事新聞 房屋稅寄存送達為合法送達 逾期未繳仍會被移送執行
星期四, 8月 10, 2023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