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表示,自112年7月1日零時起至112年8月31日24時止,檢查對象為舞廳、夜總會、俱樂部、KTV(卡拉OK)、MTV、保齡球館、撞球場、酒吧、PUB、遊樂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戲院、電影院、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補習班、圖書館、K書中心及百貨商場等,針對本縣青少年易出入之公共場所,加強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確保暑期青少年安全活動空間。
另於專案期間經檢查不合格者,將當場依規定要求限期改善,並持續追蹤複查,直至完全改善為止。
轄內所有營業場所應加強各項公安與消防設備、設施維護,尤其逃生通道不可以堆積雜物,安全門平日應保持關閉但不可以上鎖,以免火災時阻礙避難逃生功能,也同時提醒民眾在前往公共場所消費時,應先了解逃生路徑,注意逃生通道是否暢通,以維安全。
△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專責安檢小組執行「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場所查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