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親於聽聞防空警報或接獲手機告警訊息後,室內人員應立即關閉瓦斯及電源,於辦公大樓、住家等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或地下室就近避難;室外行人、車輛駕駛及乘客,應遵循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避難,或依地形及地物切實掩蔽。各公、民營事業單位照常營運作業,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公司行號、商家、場館、學校、工廠及其他有人員活動場所,包含居家者,應緊閉門窗、窗簾、關閉室內燈源、避免人員進出,並配合交通管制作為。
白沙分局西嶼分駐所員警走進人潮匯流的市場、廟口發放宣導單,並且利用各村特有的「鬨桑頭」廣播,另提醒超商、店家演習期間請客人留步於室內,待警報解除後才能離開。縣民可以運用手機接獲的國家級警報簡訊、「警政服務APP」導航,進入附近的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演習期間如「違反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及其他必要之管制」,依民防法第25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