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證據確鑿,台華輪被縣府環保局開罰,最低三十萬元,最高一百五十萬元。
日前,台華輪停靠在馬公港碼頭。中午十二時左右用餐時間,被港區涼亭休息民眾發現,有人在船尾偷倒垃圾,而且還倒了四、五次之多,而被民眾當場拍照檢舉。
民眾認為,台華輪運行長達三十四年,是知名的公共運輸工具。雖然,新建澎湖輪即將取代它,這艘船已進入半退休狀態,但也不應該做不良示範,在港區亂丟垃圾。
事後台華輪一再說謊狡辯,強調因為農曆七月鬼月快到了,船上船員都會焚燒金紙祭拜。但因現行環保法令禁止任意焚燒金紙,才改用垃圾袋包金紙,拋海祈福。
這種脫離現實的辯解,不得不說更加離譜。畢竟,海拋金紙也是亂丟垃圾的行為,可是污染海洋卻是很低,把塑膠袋丟棄在海中,百年都化不掉,污染更加嚴重千萬倍。
然而,根據民眾的舉證研判,可能是台華輪員工,吃完午餐之後,將便當盒及殘渣,用塑膠袋一包,順手丟進海裡,方便行事。
更何況,農曆七月鬼月還沒到,台華輪員工急於焚燒金紙,再大費周章蒐集焦黑的金紙碎片,再用塑膠袋包紮妥當海拋,可能沒有人會相信。
既然有船員偷倒垃圾,而且也被民眾蒐證舉發,證據確鑿,就乖乖承認,向社會道歉,罰錢了事,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台華輪一味狡辯,不僅於事無補,反而破壞自身形象,這又何苦來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