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46號演習」將於7月26日(星期三)13時30分至14時實施,於晝間實施30分鐘之防情傳遞、警報發放,屆時警方將實施交通管制、人車疏散避難。轄內各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作業,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為擴大警報音域,國防部將於演習當日13時30分,利用「空中威脅告警系統」發送演習手機簡訊至演習區域內行動電話,提醒國人演習相關事項,並於14時發送演習結束訊息,提醒民眾配合演習管制作為。
本次演習,聽聞警報發放後,請確實關閉門窗及進入防空處所避難,國內各機場、港口停泊之機、船均照常起降、靠離與行駛,惟下機旅客及接送親友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如不依警、憲或民防人員引導,經勸導不聽者,將依民防法第25條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