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長劉陳昭玲等人涉貪案,澎湖地檢署歷經近4個月密集偵查偵結,依貪污等罪嫌起訴,昨天移送澎湖地院審理,由庭長李宛玲擔任合議庭審判長審理,劉陳昭玲與陳淑美2人都由辦護律師陪同出庭應訊。
檢方以劉陳農會存摺1800萬元存款為由,提出具保金1600萬,陳淑美則是100萬元,但辯方律師認為與收賄金額176萬比例原則不符,要求降低金額。最後合議庭法官決議劉陳以千萬元交保,每日晚間6-8時前往派出所報到;陳淑美則50萬元交保,每週一、三、五上午7-9時前往派出所報到,2人都限制住居,禁止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其他被告及證人接觸。
兩人自今年3月14日裁定羈押禁見近4個月首度現身媒體面前,議長劉陳昭玲及秘書陳淑美,兩人頭髮花白、身形明顯消瘦,劉陳昭玲體重已驟降8公斤;陳淑美供述至今必須仰賴服藥才能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