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訓練特別聘請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蘇主任檢察官恒毅,講授刑法增訂「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課程,並針對性影像之規範客體、適用範圍、犯罪構成要件及被害人保護等法律與實務案例,以深入淺出方式,詳為完整剖析。其他訓練課程亦包括「防治數位性暴力新法簡介」及「新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偵查實務」,授課教官均由婦幼警察隊前往內政部警政署調訓之種子教官擔任,藉以提升員警訓練成效。
實務常見的五大性影像犯罪行為,包含偷拍(拍照、錄影)他人性影像、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分享性影像給他人、下載性影像以及製造Deepfake性影像。為杜絕是類犯罪行為,本次修法提高刑責,包括散布成人性影像,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散布兒少性影像,最重則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民眾因好奇上網肉搜、談論性影像遭散布之被害人身分隱私等,都可能因此觸法。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林逢泉籲請鄉親,秉持「不拍攝、不點閱、不分享、不留存」四原則,共同抵制數位性暴力犯罪,同時藉由員警紮實訓練,提升案件受(處)理專業知能,以保障民眾性隱私權,打造乾淨無害的婦幼網路生活空間。
△防制網路數位性暴力,澎湖地方檢察署蘇主任檢察官恒毅受邀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