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一、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一)己成年。(二)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或父母之一方己死亡,另一方非本國人。二、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三、家庭成員之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應低於4萬2,690元。四、家庭成員未享有其他政府住宅補貼。
租金補貼額度依家庭成員身分條件分成3個級距,每月補貼上限為2,000元至3,600元不等;除基本的補貼額度外,也分別針對未滿40歲的單身青年給予1.2倍、2年內新婚家庭給予1.3倍、育有未成年子女給予1.4倍、經濟弱勢給予1.4倍、社會弱勢給予1.2倍不等的加碼補助。
申請方式區分舊戶及新戶,舊戶直接由內政部營建署帶入申請,新戶可上網下載或至縣府建設處索取紙本申請書或自行線上申請(申請網址:https://has.cpami.gov.tw/house300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