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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水療(SPA)館及充氣式戲水遊戲區 哪些需課徵娛樂稅?

【本報訊】全球氣候暖化,夏日溫度動輒高達攝氏38度,體感溫度甚而40度!選擇泡在冰涼的水裡絕對是炎炎酷暑首選。聰明的業者除設置游泳池及水療(SPA)館等室內戲水區外,也在許多親子景點或遊樂區內設置新型戶外充氣式戲水遊戲區,提供父母假日遛小孩放風消暑。

依娛樂稅法相關規定,游泳池及水療(SPA)館等場所,非屬「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的範圍,免課徵娛樂稅;但提供充氣式戲水遊戲區供人娛樂並收取費用,因具有娛樂性質,則為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業者應依法報繳娛樂稅。

澎湖縣政府稅務局特別提醒,凡提供娛樂稅法內所稱之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並收取代價者,不論營業額多少,於開業前,應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未依規定辦理者,將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0800-692000免費電話或06-9279151分機26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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