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明定,不得有誇張、不實、易生誤解之情形,也不得宣稱醫療效能,例如預防、改善、減輕、診斷、治療疾病或特定生理情形、中藥材效能、五官臟器、身體外觀等字眼。因為如果沒有科學實驗證據,這些誇大不實的廣告詞容易造成民眾誤解,甚至會有欺騙的嫌疑。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2022年度10大違規食藥廣告名單,其中以食品廣告所佔比例最多,其中,電視違規廣告又以購物台廣告為最大宗。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特建置『食藥膨風廣告專區』網站,希望透過開放相關資訊讓民眾隨時掌握食安資訊,不再被膨風廣告所誤導欺騙。
基此,馬公第一衛生所特於光明社區配合母親節活動辦理「認識食品廣告及食安法介紹」衛教宣導活動,宣導並強化社區中老年族群對食品廣告與食安相關資訊,傳遞食品安全正確觀念。
馬一所陳世傑主任並再次呼籲民眾,凡是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務必提高警覺,聰明判斷產品資訊,特別是宣稱具有療效的廣告內容更勿輕信、勿衝動購買,以免花錢受騙!如發現身體不適的情形,應尋求正規之醫療管道就醫,如有用藥需求,請諮詢藥師。
如有民眾發現疑似違規之廣告, 可撥打全國食品安全專線1919,提出檢舉,以維護自身健康及消費權益,當個聰明的消費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