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處表示,凡居住本縣達6個月以上,且目前仍設籍本縣(以戶籍為準)之優秀學生,現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限日間部學生,且非大學應屆畢業生),智育成績70分以上、德育成績80分以上,均可提出申請。本次工讀生遴選以列冊有案之第一、二、三款低收入戶者為優先,其次依序為:中重度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中低收入戶子女、社會處出具生活困頓(期限應含括工讀期間)之子女優先錄取;如尚有名額,以111學年度第1學期智育成績之高低順序排列錄取。
如有相關問題,可洽縣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張淯婷教師,(06)9274400分機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