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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性影像暴力為題 深化科大學生保護力

【本報訊】隨著數位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網路性別暴力相關犯罪日益嚴重,鑒於大學學齡為網路使用的主要族群,又值性別交往與互動的發展階段,為深化澎湖科技大學學生對於性暴力犯罪的保護意識,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婦幼宣導列車,主動於4月26日及5月2日分二梯次,以「拒絕數位性暴力 強化個人保護力」等二項自我保護力為專題,與青青學子們共同探討「性暴力罪犯法律規範」及「如何自我保護」等相關法律與實務問題,現場並輔以有獎徵答帶動學習氣氛,獲得同學熱烈回響。

為更周延保護個人隱私權益,政府於今(112)年2月,相繼修法通過「性暴力犯罪防制四法」,包括「刑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等性影像犯罪四法。而實務常見的五大性影像犯罪行為,包含偷拍(拍照、錄影)他人性影像、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分享性影像給他人、下載性影像以及製造Deepfake性影像,為杜絕是類犯罪行為,本次修法提高刑責,包括「散布成人性影像,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散布兒少性影像,最重則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民眾因好奇上網肉搜、談論性影像遭散布之被害人身分隱私等,都可能因此觸法。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林逢泉籲請鄉親「終結性影像,沒有人是局外人」,並提出二要三不原則,包括:

一、看見性影像內容侵犯自己或他人,「要」主動向警方求助,警方會在第一時間協助影像下架。

二、平台業者知悉性影像內容「要」主動下架。

三、「不」拍、「不」傳、「不」留。

請鄉親共同防制性影像散布,打造乾淨無害的婦幼網路生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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