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稅務局說明,舉辦臨時性娛樂活動,且對外售票或收取費用者,應於舉辦前向演出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即使不以任何方式收取費用者,仍應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如未依規定辦理者,依法可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近來疫情解封,民眾參與各類活動意願提高,許多因疫情影響停辦之演出活動亦恢復辦理,提醒舉辦業者,演出前應辦理娛樂稅相關程序,以免受罰。
如果您想多瞭解相關稅務規定,或有任何問題,可利用稅務局0800-692000免費電話或06-9279151分機26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