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處專員葉揚,服務年資8年,主要辦理殯葬設施之設置、管理與維護業務,期間辦理「菊島福園火化爐保養維修」、「保全警衛勤務」之勞務採購,嚴守採購法,遵守廉政紀律,依實作業;針對本縣殯葬禮儀辦理「111年度殯葬禮儀講習實施計畫」,尤其台灣常見紅包文化宣導切勿知法犯法,深化殯葬業公私單位正確的反貪意識。
建設處技士王如意,服務年資12年,主要業務為使用執照審核、旅館民宿設立稽查、違章與路霸拆除業務,於111年辦理龍門海景度假會館申請案件共2件、民宿共計90件,並針對違建從中解決民困及澎管處奎壁山服務區等8件室內裝修及變更使用類組審查及竣工查驗;且辦理無障礙設施審查業務審查過程秉持廉潔原則,提升縣府廉能形象。
時任主計處科員賴俋辰,服務年資4年,主要辦理經費審核、會計報表之編制、聲復案件彙總業務,並兼辦學校會計人員,協助學校完備採購程序及出納事務查核;期間以提高工作效率並加速核銷撥款時程,並於本府主計處網站建置友善經費報支之網頁專區,更於110年施政績效評核榮獲特優。
行政處法制專員歐麗紫,服務年資31年,主要辦理掌理法制、訴願、國家賠償等事項業務,期間負責辦理本府各單位適用法令、自治法規之疑義解釋事項,認真盡職成效優異;為將人權的普世價值轉化為政府的治理基礎,積極辦理「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提升本府人權之廉能風氣。
本縣消防局湖西分隊隊員辛有信,服務年資34年,在執行救護勤務,家屬餽贈飲料點心均予以拒絕,並通報消防局政風室,其廉潔自持,知法守法之表現,實為廉潔表率。
△縣務會議表揚111年度廉潔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