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上開要點規定,旅宿業者於112年4月1日至113年3月31日期間新增聘僱房務、清潔服務人員,任職本縣每月薪資新臺幣3萬1,000元以上且任職滿6個月以上,補助旅宿業者每位每月新臺幣5,000元,最長12個月;另因經費有限,得依經費支應情形,於預算額度用罄前,公告停止補助申請;相關要點、QA及申請文件可至「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網-業務資訊-觀光法規」或「臺灣旅宿網-旅宿行政資訊」查詢。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交通部觀光局,諮詢電話如下:
(一)觀光旅館業: (02)2349-1500轉「旅宿組三科」。
(二)旅館業: (02)2349-1500轉「旅宿組二科」。
(三)民宿: (02)2349-1500轉「旅宿組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