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自動輪播廣告(右)橫式1欄
熱門文章

自動輪播廣告(下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1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2欄

房屋稅按月計徵 房屋移轉按持有月數課徵房屋稅

【本報訊】稅務局表示,常有納稅人詢問,房屋於111年4月間買賣取得後並無增建且作住家使用,為什麼112年5月繳納的房屋稅,比去年的稅額多?

稅務局說明,房屋稅是依照持有期間按月核課,111年房屋稅課稅期間為110年7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由於上述納稅人是在111年4月5日購入該屋,所以111年期房屋稅僅繳納111年4月至同年6月共計3個月的稅額,而112年期房屋稅則須繳納111年7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共計12個月的稅額,因此112年期房屋稅才會比111年期房屋稅高。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稅務局電話06-9279151轉229、251、226及25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隱私權保護政策  新聞授權規範
Copyright © 澎湖日報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澎湖日報 & 瑋瑜有限公司
& OddThe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