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於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前,應依娛樂稅法第2條規定向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如未依規定辦理,經查獲除補徵所漏稅額外,還會被處以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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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4月 04, 2023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