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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辦理地籍清理代為標售土地 提醒優先購買權人於5月8日前

【記者鄭家瑜報導】縣府辦理111年度第1批第2次及111年度第2批第1次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標售土地於112年4月20日上午開標完成,經審查結果得標土地如下︰

1.標號11101-21,本縣西嶼鄉竹灣段103地號,標售總底價56萬2,200元,得標金額72萬7,100元。

2.標號11101-29,本縣西嶼鄉竹灣段1157地號,標售總底價23萬9,500元,得標金額27萬3,110元。

3.標號11102-01,本縣馬公市雙湖段499、500地號,標售總底價81萬8,240元,得標金額82萬2,000元。

4.標號11102-27,本縣七美鄉七美三段1819地號,標售總底價22萬1,208元,得標金額22萬1,208元。

財政處表示,上述土地符合法令規定之優先購買人,優先順序如下:一、地上權人、典權人、永佃權人。二、基地或耕地承租人。三、共有土地之他共有人。四、地籍清理條例施行(97年7月1日)前已占有達十年以上,至標售時仍繼續為該土地之占有人。如有符合者,請於112年5月8日前(以郵戳或本府收文章為憑),以書面向縣府(財政處土地行政科)為承買之意思表示,預繳相當於保證金之價款並檢附身分證明等相關文件,逾期未以書面向本府為承買之意思表示者,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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