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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人員認證有效期限介於112年6月3日至113年6月2日者 可申請展延1年

【記者張小瑜報導】109-111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嚴峻,部分長照人員繼續教育課程取消或暫緩辦理,因此衛生福利部針對長照人員認證有效期限介於112年6月3日至113年6月2日的人,若無法在認證有效期限前申請更新,可檢具「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補/換發、更新申請書」及長照人員認證正反面影本向原發證單位申請核准,有效期限可延後1年。

依「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9條規定,長照人員應自認證證明文件生效日起,每六年接受繼續教育課程,積分合計須達一百二十點以上,其中應包括消防安全、緊急應變、感染管制、性別敏感度、原住民族與多元族群文化敏感度及能力課程等才可申請認證更新。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可上衛生福利部「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系統」查詢。(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查詢系統網址:https://ltcpap.mohw.gov.tw/molc/eg999/index)。

衛生局陳淑娟局長表示,長照人員如對於繼續教育累積積分數有疑問及建議,可洽客服專線02-7714-3958諮詢,或至「長照人員繼續教育注意事項」確認處理方法(連結:https://tinyurl.com/yt8faxdf),亦可致電衛生局洽詢,連絡電話:06-9272162分機319,以維護自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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