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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電子煙 擴大禁菸場所

【記者莊惠惠報導】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此次修法重點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擴大禁菸場所(包含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場所及未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室內吸菸室的酒吧與夜店)。禁菸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吸菸有關器物,違反規定者皆加重罰則,場所負責人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禁菸場所吸菸處2千元至1萬元罰鍰,請民眾遵行法規切勿以身觸法。

衛生局立即成立輔導查核小組至本縣各鄉市公私立幼兒園22所及托嬰中心5處、大專院校2家、酒吧夜店12間及販售菸品場所51間等禁菸場所,加強各禁菸場所菸害防制新法宣導,並持續針對菸品販賣業及旅宿業等各場域進行宣導查核,避免業者因不清楚法規而受罰。

衛生局局長提醒,電子煙雖然沒有傳統菸臭味,但其中確實仍含有許多致癌物,對身體健康造成危害,拒絕所有菸品才能真正遠離菸害,再次提醒任何人於任何場域(含非禁菸場所)使用電子煙都屬違法行為,未經審查通過的加熱菸,或必要組合元件也比照取締,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並提醒癮君子們,為了自己及家人健康,請多加利用戒菸專線(0800-636363)、戒菸衛教諮詢、戒菸門診等多元戒菸管道,讓吸菸民眾早日戒菸。




△衛生局全面禁止電子煙擴大禁菸場所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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