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處表示,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雇主應依事業規模設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本次教育訓練目的期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者透過實務課程講授,了解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概要法規、安全衛生管理實務、危害辨識預防及緊急事故應變處理等課程,實務上如何做好本質安全以防止職業災害之責。課程時數21小時,共62人次參與並完成訓練,同月19日由國立澎湖科技大學辦理之結訓電腦測驗,合格者共53人取得結業證書。
社會處處長桂祥晟表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已經於去(111)年5月施行,顯示政府對職業安全衛生的重視,雇主在工作場域設計及施工之前,就應該導入職業安全與無障礙的思考,希望大家可以透過此課程所獲專業知識帶回事業單位場域做好預防及保護的相關措施,以維勞工的生命安全,也避免職業災害的發生。
其他相關教育訓練資訊請至本縣勞工諮詢服務中心臉書查詢或請電洽本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職業安全衛生業務督導員,電話:06-9274400#333,洪小姐。
△112年「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