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說明,房屋稅因房屋逐年折舊,所以會逐年便宜。但若稅額增加,其原因可能是房屋增建或使用情形變更由自住住家用稅率1.2%變成營業用3%、非住家非營業用2%或非自住住家用1.5%等等原因;另若是111年7月至112年6月間有新買房屋,去年持有房屋月數未滿一年,課稅月數只會有幾個月,而今年因持有滿一整年,所以課徵一整年的房屋稅。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稅務局電話06-9279151轉229、251、250及226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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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3月 21, 2023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