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監理站站長王文強表示,過去常見微電車車主為了提升馬力,違規改裝超速,致時有交通事故發生,又因過去未強制投保保險,使得事故傷者多半求償無門,因此修法自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規定微電車需掛牌始得上路,希望藉由納入車籍管理,以提升用路安全。使用中微電車應於111年11月30日起2年內依規定登記、領用、懸掛牌照並投保強制險,公路總局為促進車主儘速完成微電車掛牌,推出即日起至112年12月底前,免收號牌費及行照費(共計450元)的優惠措施,請車主們把握機會!相關請領規定與掛牌服務,詳細資訊歡迎電洽本站服務電話:06-9211167 分機101、102、404。
王站長提醒,騎乘微電車雖無須駕照,但須年滿14歲,騎乘時應配戴安全帽,不得載人、酒駕,行駛時速不可超過25公里,亦不得擅自改裝!另為確保自身權益,如遇有車輛過戶需求時,請務必至公路監理機關臨櫃辦理車輛過戶登記(車輛出廠5年以上者,須先經實車查核合格)。
△澎湖監理站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