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在七美西南20海浬處當場查獲旺○春、金○滿2艘漁船正違法以通電之纜線套置於拖網採捕水產,將船長蔡○杰、蔡○霖及漁共等9人帶回偵訊,案經吳檢察官訊問後,考量被告等人已詳實交代案情,均諭知請回。
陪同稽查計有澎湖海巡隊、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澎湖縣刑警大隊環保警察隊等團隊成員,前往澎湖海域進行非法漁撈聯合稽查行動。
澎湖地檢署黃檢察長表示,海洋資源為澎湖地區最珍貴的資產,以非法方式進行漁撈作業非但將導致海洋資源及生態急速枯竭,實為寅吃卯糧、債留子孫之行為,同時亦對依法正當捕魚之漁民業者造成不公平競爭之困境。加以近年氣候劇烈變遷,生態保育與永續發展議題為世界各國均不可避免之艱鉅任務,任何人均無法置身事外,故希冀所有漁民朋友能存有與海洋生態共存、共好之概念。
△吳檢當場查獲電纜及非法採捕之漁獲。
△押電纜及非法採捕之漁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