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演練假想狀況為燈塔園區內值班室發生火災,值班人員發現屋內黑煙瀰漫,經使用滅火器初期滅火無效,連忙進行疏散逃生,並向119報案。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受理後,立即派遣西嶼、湖西消防分隊及第二大隊馳赴現場搶救,在轄區及支援救災車組陸續到達後,現場指揮官除立即設立「火場指揮中心」及執行「火場安全管理」要項,並實施「數位化無線電移動中繼派遣台」以強化現場救災通訊功能,並指示部署2條水線進入,以噴灑水霧方式滅火,並對燈塔本體實施周界防護,避免以直線水柱衝擊建築物,造成二次傷害;另由於該建築周邊無消防栓,消防人員利用移動式幫浦抽取現場自設蓄水池,做為臨時救災用水,同時部署水庫車中繼供水,確保水源不中斷。在各單位消防人車互助合作下,演練順利圓滿完成。
為有效強化古蹟整體耐災能力,消防局事先協同古蹟管理單位,針對列管古蹟、歷史建築檢討防火安全、救災人車部署、搶救動線及文物防護等防救災作為,並預擬相關應變腹案,當火災發生時,消防人員依場所特性進行搶救,可使具歷史價值之建築、文物受災害搶救影響減少至最低,以期重要古蹟能達永續保存及提升遊客旅遊安全為目的。
△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漁翁島燈塔」搶救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