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稅務局說明,設置電動彈珠台並收取費用供人娛樂,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之範圍,應依法課徵娛樂稅,並依娛樂稅法第7條規定事前辦理變更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如未於變更前辦理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也提醒業者,設備如有增加或減少,均應事前儘速辦理相關手續,如您對娛樂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0800-692000免費服務電話或06-9279151分機26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星期三, 2月 08, 2023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