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活動徵選分為水墨、書法、西畫、攝影、平面設計及立體設計等六大類,徵選類別說明如下:
一、水墨:內徑橫直式,國中組以35x70公分,高中組70x136公分為準,且一律不得裱裝(可托底)。
二、書法:以現場揮毫比賽方式辦理,日期為112年4月8日(六)上午8時30分於澎湖生活博物館4樓研習教室報到,採事前報名,並請詳閱書法類比賽須知。
三、西畫:油畫以20號為原則,水彩畫大小以四開至對開畫紙為原則。
四、攝影:12x18吋,黑白、彩色不拘。
五、平面設計:漫畫、版畫、平面設計及多媒材。
六、立體設計:工藝、雕塑及多媒材。
送件日期自112年3月23日(四)至3月31日(五)止。各類作品類型送件每人以1件為限;繳件地點於本局展演藝術科辦公室,若於本縣離島地區或設籍本縣且居住外縣市者,可郵寄送件(郵戳為憑)繳交。
各組參選作品選出第1、2、3名、佳作若干名,除獎金及獎狀外,並於112年6月3日(六)至7月2日(日)安排在文化局特展室展出,且編入當年度「澎湖縣美術家聯展」畫冊。
本簡章可於文化局官網最新消息或表單下載,或洽詢本比賽承辦人展演藝術科莊小姐,電話:926-114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