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復10日下午率領秘書長蔡淇賢及各局處一級主管簽署「廉能公約」, 落實縣長政見「建立廉能政府:不濫用行政資源,不公器私用,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與行動力。」
陳光復強調,所有的人事不得有出現買官、賣官行為,無論是否已經就任只要經查屬實一律革職,同時期許縣府團隊建立「廉能」、「透明」、「效率」、「誠信」文化,打造「反貪腐廉能政府」。
陳光復表示,打擊不法,杜絕貪腐是他一貫秉持的原則,公務員應堅持廉潔、公開透明,若遇有利益衝突情事,應依相關法規辦理,承諾秉持正直誠信、專業尊嚴及公民參與之施政理念推動政務,落實陽光政治。
澎湖縣政府表示,廉政透明公約內容規定公職人員應依財產申報法辦理財產申報,並踐行陽光法案;遇有請託關說及受贈財物,應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有關規定辦理;任內不利用職務、名銜及權力,為自己或他人要求特權、關說;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主管機關任用;公務員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澎湖縣縣政府廉能公約簽署活動,縣長陳光復率先簽署公約。(莊惠惠攝)
△澎湖縣政府廉能公約簽署活動,由陳光復縣長率縣府團隊簽署公約。(莊惠惠攝)
△陳光復縣長率縣府團隊簽署廉政公約。(莊惠惠攝)
△澎湖縣政府廉能公約簽署活動,由陳光復縣長率縣府團隊簽署公約。(莊惠惠攝)
△陳光復縣長率縣府團隊簽署廉政公約。(莊惠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