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處表示,本縣各公所營運之交通船多為載客小船,抗風抗浪性不如一般客船,冬季易受天候海象停航或代航之條件公所皆有明訂於契約中,如:馬公市公所所轄虎井及桶盤航線平均風力8級(19m/s)以上、白沙鄉所轄各航線平均風力7級(15.5m/s)以上航商基於航安有權停航;望安鄉公所轄花嶼、南方四島航線平均風力5級(10.7m/s)以上即可停航。但實務上,船商基於村里民生運補等需求,船商為照顧地方需求以抗浪性較佳船舶代航服務。
另,基於離島居民對外及民生物資運補需求,各公所在核定補助總額度內,租用較大型船舶(客船或客貨船)航行,如花嶼或南方四島航線常有超過一週斷航情形,經居民反應並協調後,望安鄉公所洽租民間大型客船航行,若天候再惡劣,則將再以更大型船舶如光正6號開航服務。離島鄉親若有更佳大型且願意於天候惡劣下協助居民對外及民生運補之船舶業者,小離島因應需求可洽離島村里長及鄉公所,俾利多管道因應離島惡劣天候海象交通及民生服務。
旅遊處表示,部分簽約交通船同時亦兼具離島緊急後送服務,可謂全年無休隨時待命,且縣府已要求各公所與航商簽約時必須載明代航船隻,並允許在補助額度內臨時租用大型船舶支援,故交通船因天候不可抗因素造成停航或代航之不便處,仍請鄉親體恤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