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陳瑞融獲報到場後,見一年長婦人面色慌張,坐在電動代步車上,身上無明顯傷勢,員警立即安撫婦人情緒並再仔細確認婦人有無受傷,待婦人情緒稍穩後,於婦人同意下自衣袋中尋得手機,順利與婦人兒子取得連繫,婦人兒子自行與車主聯繫損壞賠償事宜,並請警方護送其母親返家。經了解該婦人平常很少使用電動代步車,由於不熟練代步車騎乘方式,且因風大導致行進方向偏移才會不慎撞上路旁的機車。
馬公分局呼籲,澎湖冬季氣候多變,尤其強風吹襲易造成事故,醫療電動代步車屬於醫療器材,使用目的及功能有別於一般車輛,視為行人輔助器材,因此在道路上行進時,視同行人,並應遵守行人交通規則,長者若欲遠行,請盡量選擇公車等大眾運輸工具或親友載送,讓安全多一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