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監理站長王文強表示,民眾辦理使用中微電車領牌時,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有效期間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以及號牌300元、行照150元共450元規費。如發票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備妥相關資料後,民眾可至各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微電車實車查核,確認車架號碼與來歷憑證相符、車輛型式與安全審驗合格之型式相符、各部機件齊全作用正常及速限符合最大速限每小時25公里以下規定,合格後由各公路監理機關核發牌照。
澎湖監理站表示,為鼓勵已上路使用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能儘早投保保險領牌照,公路總局貼心祭出111年11月30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前,免繳300元號牌及150元行照費的優惠措施,請車主把握優惠時間。民眾應於111年11月30日起至113年11月29日止,2年內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如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者,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詳情可至監理服務網查詢,該網站內也提供多國語言懶人包,歡迎民眾及移工多多利用。
△澎湖監理站結合移民署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