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長賴柏均表示,本縣馬公市中華路與六合路口、縣道204線新店路口、縣道203線東衛路口等3處建置科技執法設備,將於112年1月1日起開始執法上路,項目包括:闖紅燈、超速、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違規變換車道、車輛未禮讓行人等5項,呼籲鄉親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另近年來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人數與日俱增,因應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新法上路,除須符合 14歲以上之年齡限制始得駕駛,車輛亦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期能有效提升民眾交通安全及法律觀念,避免「微型電動二輪車」常見之「未戴安全帽」、「車輛改裝」及「酒後駕車」等違規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