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財政處進一步表示,承租人申請換約續約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有關文件申辦:
(一)原租約(原租約遺失者,由承租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立具租約遺失切結書)。
(二)身分證明文件影印本(註明「與原件完全相符」字樣)。
(三)其他依規定應繳納之文件。
縣府財政處同時強調,為便利縣民鄉親辦理續約手續,避免往返奔波,本處亦特別指派承辦同仁擇日分至各鄉(市)之村里社區活動中心辦理續約手續,時間地點如下:
(一)白沙鄉(鳥嶼新段): 12月12日下午12點至13點20分,地點-鳥嶼村辦公處。
(二)白沙鄉(赤崁中段、講美段、吉貝東段): 12月14日上午9點至11點30分,地點-赤崁社區活動中心。
(三)馬公市(海堤段、鎖港南段、山水北段、山水南段、井垵西段、嵵裡新段、風櫃東段、風櫃西段): 12月16日上午9點至11點30分,地點-赤崁社區活動中心。
(四)馬公市(馬公段、東澳段、文化段、文東段、六合段、雙湖段、中山段、案山段): 12月19日9點至11點30分,地點-本府財政處(第2棟2樓)。
(五)馬公市、湖西鄉、西嶼鄉、望安鄉、七美鄉(虎井段、桶盤段、林投段、外垵段、內垵段、合界段、望安段、七美二段): 12月20日9點至11點30分,地點-本府財政處(第2棟2樓)。
縣政府財政處特別提醒,如未接獲通知完成換約之鄉親,仍可於上班時間儘速向該處(公有財產科)申請換約手續,否則於租賃期限屆滿後6個月內,原承租人須立具申請書檢附相關文件重新申租。同時該處表示,若民眾對本次換約手續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該處公有財產科(06)9274400轉分機341,承辦人員將會為您提供熱忱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