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為規範各單位實際從事工程業務人員支給工程獎金相關事宜,爰依據澎湖縣政府工程獎金支給補充規定,辦理工程績效獎金評核作業。評核依據為下列列管項目之執行率:1.年度施政選項列管計畫、年度預算與上級核定補助專案計畫達一千萬元以上計畫及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2.中央補助本縣之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設施計畫。
縣府111年度工程績效評估會期末會議審議通過並核定,單位績效特優者為工務處、同列優良者為建設處及旅遊處。個人績效特優為工務處技士陳冠勳、工務處技士尤學文、優良為建設處技士崔潪愷、建設處科長陳姜貝、工務處技士陳柏豪、良好為旅遊處技士呂偉立、建設處科長吳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