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選買票、賣票都有罪,手法變化多端,不論收受現金、禮盒禮券、機票、船票或住宿費都是違法;另為了投票虛報遷入戶籍取得投票權,不論有沒有去投票,都涉嫌妨害投票罪。「不買票、不賣票、要檢舉」更是現代公民的社會責任。
除了反賄選外,海外求職陷阱亦層出不窮,近來詐騙集團誘騙求職新鮮人到海外打工,提供高額薪水,結果到頭來發現一場空,全是詐騙集團的話術與圈套,淪為人口「豬仔」。人人都要有防詐意識,如遇陌生人假借提供工作機會,要求郵寄存摺、提款卡以利入薪,實則被拿來作為人頭帳戶,搭上詐欺共犯的刑、民事責任,得不償失;貸款也勿輕信「美化帳戶」等謊言,先匯款保證金、手續費、代辦費、公證費等巧立名目的費用,避免貸款不成反被騙的窘境。村民感謝西嶼波麗士對於選前治安與阻詐的努力,直呼樣樣都要顧及實在辛勞,真的是人民保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