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特別提醒,未定期檢驗被監理機關註銷牌照之車輛,在未重新驗車領牌前,一旦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將被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補稅並處2倍以下的罰鍰!車主不可不慎!請車主務必留意車輛是否依規定期檢驗,若牌照已被註銷,一定要到監理機關重新驗車及領牌後才能再上路,以免被查獲遭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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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11月 12, 2022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