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復表示,重光BOT案澎湖縣政府於 110 年 9月 10 日仲裁勝訴,仲裁庭判決廠商需賠償1.6億元給澎湖縣縣府,廠商興建的一切地上物及興建工程所有權均移轉澎湖縣縣府所有,但因賴峰偉無能失職,逾期聲請執行,反讓其他債權人搶先執行,並且未在期間內異議,白白讓1.6億元追討困難。
陳光復指出,賴峰偉不檢討自己的行政失誤,反倒透過自己的失職缺失來潑髒水,還透過小編與自媒體,在臉書及新聞上發布不實訊息。
陳光復說,針對賴峰偉的不實陳述,提出違反刑法第310條第1、2項之加重誹謗及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之訴。
賴峰偉競選總部:做賊喊捉賊
賴峰偉競選總部表示,陳光復做賊喊捉賊,簽下賣身契,種下惡因,不反省道歉,還栽贓幫他收爛攤的人。澎湖縣政府2019年10月25日終止契約,向樺澎求償1.6億損失,並要求取回土地及地上物,但因陳光復當年簽下的「賣身契」,導致遠航債權人春源公司向法院申請查封登記及聲請強制執行,連帶請求拍賣重光案的地上權及地上物。
賴峰偉競選總部指出,陳光復如果當年不要引入財務狀況不佳的遠航集團,並堅持捍衛縣府權益,拒簽「不平等條約」,澎湖就不會有今天的殘局。
△陳光復按鈴控告賴峰偉,意圖使人不當選。(莊惠惠攝)
△賴峰偉競選總部做圖陳光復做賊喊捉賊。賴峰偉競選總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