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長候選人賴峰偉競選總部2日指出,陳光復與遠航樺澎公司簽訂「不平等條約」,導致縣府解除重光度假村BOT案後,無法順利求償1億6千餘萬,損失利益足讓澎湖全國中小吃5年免費營養午餐。陳光復自詡減債有成,實則虧空縣庫,是「假魔術師,真敗家子」。
賴峰偉競選總部表示,陳光復以遠航重光BOT案為障眼法,在2018年選前大肆宣傳成功招商,但陳光復連任不成後,工程即無進展,工地圍籬深鎖、滿目瘡痍,現在更是阻礙「澎湖媽祖文化園區」第二期工程的爛尾樓。陳光復不覺得愧對澎湖人嗎?
賴陣營指出,重光開發案場址是澎湖市區風景最優美、腹地最寬敞的地帶,原本是可為澎湖創造收益的金雞母,陳光復卻讓它變成爛尾樓,更讓縣府至少損失1億6千萬以上,尚無法取回土地及地上物,這筆帳必須通通算在陳光復身上。
賴陣營表示,但因為遠航集團爆發財務危機,再加上先前陳光復與遠航樺澎簽下的「不平等條約」,導致遠航債權人春源公司向澎地院申請查封登記並聲請強制執行,請求拍賣重光案基地的地上權及其地上物,全案目前還在訴訟當中,預期結果可能不利於縣府。
賴峰偉競選總部說明,陳光復在2015年1月30日與樺澎公司簽訂重光BOT案50年契約,開發權利金1,000萬元、履約保證金1,000萬元、最低投資額5億,並興建最少80間房間數的3星級以上的旅館與附屬設施,縣府每年可收經營權利金300萬元、營運期土地租金約58萬元,事後證明該案沒給澎湖帶來好處,反而留一堆爛攤子。
陳光復駁斥湄京、大澎湖案是否也圖利財團
陳光復駁斥澎湖因位處離島,營建成本較高,長年難以吸引廠商投資,基於澎湖的招商引資以及發展需求,在招商上常見以提高互惠的模式,促使投資案盡早實現。
陳光復指出,前縣長王乾發時代引進的青灣仙人掌公園ROT案、喜來登、澎澄BOT案,同樣設有買回條款,避免投資方血本無歸,是基於合約雙方平等的條款,遠航投資案亦是,且全案經仲裁結果,責任歸咎於投資方,所以縣府不但無須支出任何買回費用,投資商還需負擔賠償金。
陳光復反問,賴峰偉任內積極為湄京集團收購風櫃土地,是否是圖利廠商?現今湄京集團何在?賴峰偉為大澎湖投資案開闢聯外道路,如今道路閒置,大澎湖集團又何在?澎湖這兩大奇案,這是否也是圖利財團?
△澎湖重光BOT案,藍綠縣長參選人的聚焦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