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遣第一大隊及馬公分隊消防車及救護車共4車11人前往搶救,由大隊長陳正宜現場指揮。
勤務人員到達現場回報,該建築物為3樓RC建築物,起火處位2樓房間,已有大量濃煙竄出,立即部署一水線並背負空氣呼吸器入室搶救。
經搶救後,火勢約15分鐘獲得控制,為確認有無民眾受(傷)困,勤務人員隨即逐層搜索並進行排煙。
整體火勢於16時51分完全撲滅,無人員傷亡,初判現場燒毀除濕機1台,房間內部分遭煙燻燻黑。
有關財物損失其起火原因由消防局火災調查人員進行後續調查。
△現場燒毀除濕機1台,房間內部分遭煙燻燻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