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阿嬤說,孫女委託給家住成功村的私人保母託帶,保母自稱是有證照的合格保母,所以他也放心的交給他照顧,沒想到,七月的時候,就發現小朋友臉頰上有瘀青的痕跡,她詢問保母,保母說是她了帶七、八個小朋友,小朋友間不小心碰撞造成。
後來阿嬤又追問,保母才承認是她捏的,也哭著道歉,請阿嬤不要報案,不要驗傷,願意包個紅包致歉,當時她接受這個條件了,沒想到,前幾天,發現孫女的大腿間又有新的瘀青傷痕,一問保母,保母也承認是她捏的。
阿嬤說,保母當時一樣希望她不要追究,保證脾氣會收斂,也會辭退其他幼兒,不要一次照顧那麼多個了,因為照顧不來,阿嬤想說在給對方一次機會,沒想到這兩天在聯絡時,保母翻臉不認帳,可能想說傷痕已經消失了,死無對證了,所以決定提出告訴。
目前,小朋友傷痕已經消失,但阿嬤還是不捨的說,小朋友前陣子一直處於驚恐狀態,還請人收驚了兩次才恢復正常,否則見到人都不會笑。
社會處副處長陳怡蓁表示,就算保母持有合格證照,仍須登記居家式托育服務否則屬於違法執業,可處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立即停托,若有虐待兒童的情事,最嚴重會被處以終身停托,所以呼籲家長慎選保母。
目前洪姓家長已經前往警局婦幼隊完成報案,社會處也派志工前往訪視,而洪姓保母本身則一直稱自己很忙,沒時間說明,這件事讓地方上也都十分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