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某不滿鄰居飼養的家犬,四處大小便,竟萌生殺機,將帶有毒藥的豬肉,丟進鄰居家的院子,故意讓狗狗誤食,經搶救無效不治。
愛狗的鄰家向警方報案,調閱監視器後,查獲紀某毒狗事實。紀某被警方傳訊,居然毫無愧疚之心,還大言不慚地說,頂多賠錢了事。
紀某殺害的雖然不是人類,但殘忍對待動物的手段,顯然心狠手辣。只是為了鄰居的狗狗隨地大小便,就將狗狗毒死,完全沒有惻隱之心。
社會上,不乏有人隨地大小便,紀某如果比照辦理的話,豈非都要被他殺害?或許人類比較凶悍,也不會隨便進食毒餌,所以這種舉例並不能類比。只是紀某的偏差心態,實在令人心寒。
殺害動物,觸犯動物保護法刑責,最重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還可併科50萬以上,500萬以下罰金。並非如紀某輕描淡寫的宣稱,頂多賠錢了事。
排泄是包括人類在內,任何動物的自然本能。差別只在,人類懂得禮節知恥,動物天性原本就任意大小便。流浪動物到處移動,難以管制,家犬則有賴飼主善盡管理之責。
紀某看不慣居家犬任意大小便,大可向鄰居反映,尋求改善之道。對方明理接受,必會處理。放任不管的話,訴請環保局處罰即可。
紀某以毒餌毒死狗狗,不僅要承擔民刑事責任,還要被左鄰右舍視為殺狗兇手。一時衝動,得不償失,這又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