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活動官網Q&A之Q2-12「旅宿業者最遲應於活動公告截止日起1個月內檢附下列資料送直轄市、縣(市)政府請領獎助款項」之規定,旅遊處籲請還沒送件申請補助款的旅宿業者,儘速於111年10月8日前,送件至縣府悠遊國旅收件窗口(縣府第三棟東側二樓),縣府僱用專業臨時人力已加速審核中,期望讓旅宿業者盡快領到補助款,避免造成業者金流不足的情形。
另外,縣府也呼籲旅宿業者自行檢視所送件資料是否完整、清晰,旅客疫苗接種小黃卡內接種者姓名、出生日期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資料是否填寫完整,以利加速縣府審查速度,儘速辦理撥款。